我院召开十二五规划专题研讨会
作者:黄南藏族自治州 来源:大埔区 浏览: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5-04-05 20:34:54 评论数:
人类和塑料的关系可能比你想象得还要亲密。
推动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完善认可和检验检测体系。
新建提升改造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00项以上,发布实施30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二是开展一十百千万活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质量工作宣传报道。提升资质认定审批效率。选树百个高质量发展标杆。
构建全面的质量监督体系。指导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五、强化责任落实(一)加强组织领导。
结合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压减审批时间,主动服务,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建立健全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制度。在分析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现状基础上,统筹协调,谋划长远,做好顶层设计,强化系统性,压茬推进。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市政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应当依法规范接入管网,严禁雨污混接错接。对于排查发现的市政无主污水管段或设施,稳步推进确权和权属移交工作。
(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参与)(三)完善河湖水位与市政排口协调制度。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发展改革部门要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典型示范等方式,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的实施指导。新区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应当与城市开发同步推进,除干旱地区外均实行雨污分流。排水管网运行维护主体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定额实施运行维护,根据管网特点、规模、服务范围等因素确定人员配置和资金保障。
要强化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做好统筹协调,完善体制机制,分解落实任务,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三年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督察组介绍,公开整改情况后,芜湖市既未主动对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了解采样监测结果,也未启动实质性整改,该群众举报实际成为烂尾案件。督察组介绍,芜湖市及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未经采样鉴别即称倾倒填埋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凝力公司用于制砖的炉渣,以及其他企业倾倒的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对于场地内是否存在飞灰,场地内固体废物的性质、数量均未调查明确。
2017年6月1日和2日,芜湖市两次上报督察组并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表示该地块由芜湖市凝力制砖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凝力公司)租赁,用于堆放绿洲公司的炉渣和其他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同年10月23日,芜湖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再次要求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处置进度,及时开展生态修复。
在此之前,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也曾收到类似信访举报,并于2017年4月对该处场地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取样监测。至此,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才委托技术单位于2018年8月进场开展环境监测,并于9月形成相关调查报告和处置方案,但仍未启动固体废物处置清运。
2018年11月5日到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芜湖市华诚混凝土公司西南侧的这一填埋场开展调查,发现非法倾倒填埋的固体废物清理整治不到位,周边水体污染严重。2017年8月,芜湖市上报称该举报已整改完成。督察组向周边村民了解证实,早在7年前该处就存在倾倒、填埋工业固体废物等各类垃圾的情况,将一个深约6-7米、面积1万多平方米的水塘填满,一直未被查处整治。该填埋场紧临周边村民的菜地和水塘,水沟中淋溶液与村民水塘连通,对水塘造成一定污染,周边村民反映强烈。芜湖市对地下水受污染原因武断定性。督察组将举报向地方转办。
2017年4月芜湖市环境保护局监测数据显示场地固体废物淋溶液也超标,但调查单位仅依据场地土壤不超标得出污染可能来自其他区域的草率结论,未做深入调查。此外,在填埋场封场区域周边挖掘发现,封场区域周边地下也有固体废物填埋,但未纳入调查整治范围。
督察组表示,依据《安徽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芜湖市委、市政府是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主体,但芜湖市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调查整改重视不够,督办不力,审核不严,导致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是否需要实施生态修复。
督察组介绍,在场地地下水已被污染、场地西侧积水塘(淋溶液)pH、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均超标的情况下,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督察组进驻前一周,匆忙对场地内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在未清理鉴别其他各类固体废物,未采取任何防渗防雨措施,也未建设淋溶液收集处理设施的情况下,直接覆土封场,环境隐患突出。督察组初步估算,填埋区域面积约11670平方米,最深处达7米,填埋固体废物量在3万吨以上。
督察组介绍,调查报告监测数据显示,倾倒填埋场地下水中镍、铅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Ⅳ类标准限值。据督察组今天(11日)介绍,2017年5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两次举报芜湖市华诚混凝土公司西南侧池塘内被芜湖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下称绿洲公司)倾倒填埋飞灰、炉渣等工业固体废物。既未查清污染事实及污染来源,也未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对固体废物及受污染场地采取应有的处置措施,性质恶劣。在2018年1月30日印发的《芜湖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中,芜湖市也未把该举报列入未完成的群众举报问题整改清单。
2018年11月6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填埋场周边水沟中积存大量淋溶液,颜色泛黄,采样监测显示,pH值为9.54,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为426毫克/升和32.4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水标准9.65倍和15.2倍。此外,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调查敷衍,整改不力,弄虚作假,表面整改。
2018年7月11日,芜湖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华诚混凝土公司西南侧池塘堆存固体废物处置及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要求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立即启动举报场地固体废物处置及生态修复工作。督察组调查发现,2016年之前,绿洲公司年产飞灰约4000吨,2010年至2013年之间产生的飞灰均交由凝力公司处置。
3万多吨的工业固体废物被填埋在一个水塘里,最深处达7米,面积约11670平方米,相当于1.6个足球场督察组介绍,在场地地下水已被污染、场地西侧积水塘(淋溶液)pH、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均超标的情况下,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督察组进驻前一周,匆忙对场地内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在未清理鉴别其他各类固体废物,未采取任何防渗防雨措施,也未建设淋溶液收集处理设施的情况下,直接覆土封场,环境隐患突出。
督察组初步估算,填埋区域面积约11670平方米,最深处达7米,填埋固体废物量在3万吨以上。2017年6月1日和2日,芜湖市两次上报督察组并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表示该地块由芜湖市凝力制砖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凝力公司)租赁,用于堆放绿洲公司的炉渣和其他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据督察组今天(11日)介绍,2017年5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两次举报芜湖市华诚混凝土公司西南侧池塘内被芜湖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下称绿洲公司)倾倒填埋飞灰、炉渣等工业固体废物。在2018年1月30日印发的《芜湖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中,芜湖市也未把该举报列入未完成的群众举报问题整改清单。
督察组向周边村民了解证实,早在7年前该处就存在倾倒、填埋工业固体废物等各类垃圾的情况,将一个深约6-7米、面积1万多平方米的水塘填满,一直未被查处整治。该填埋场紧临周边村民的菜地和水塘,水沟中淋溶液与村民水塘连通,对水塘造成一定污染,周边村民反映强烈。
至此,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才委托技术单位于2018年8月进场开展环境监测,并于9月形成相关调查报告和处置方案,但仍未启动固体废物处置清运。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是否需要实施生态修复。
督察组介绍,调查报告监测数据显示,倾倒填埋场地下水中镍、铅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Ⅳ类标准限值。既未查清污染事实及污染来源,也未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对固体废物及受污染场地采取应有的处置措施,性质恶劣。